首页 > 售后服务制度售后服务制度

为开展直销业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进经营效能,加强售后服务工作,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所称“售后服务”是指,公司对直销员和消费者所开展的关于公司信息采集、公司产品介绍、公司制度介绍、公司退换货服务,以及投诉处理等工作。
1、公司设立专门的机构对售后服务进行管理。公司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在售后服务机构的指导下展开售后服务工作。
2、公司在公司的中文网站以及公司的宣传材料、产品说明书中公布售后服务机构的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电子信箱,并在公司的中文网站以及公司的宣传材料中公布公司各服务网点的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电子信箱等联系资料。
3、消费者、直销员和服务网点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来人、电子邮件以及邮寄的方式进行建议、咨询、投诉。公司、公司分支机构及服务网点等售后服务部门的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提前30天在公司中文网站予以公布。
二、售后服务机构

1、“大溪地诺丽饮料(中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为公司直销工作的售后服务机构,公司的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受公司的委托具体开展售后服务工作。

2、售后服务机构的职责为:

(1)对售后服务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指导各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的售后服务工作;

(2)对公司、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的售后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3)制订信息采集方案和信息采集重点,总结一个时期内关于直销经营的售后服务情况;

(4)解答消费者和直销员提出的问题,听取消费者和直销员对公司产品、管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受理服务网点、消费者和直销员的投诉并监督投诉的处理情况,向服务网点、直销员或消费者反馈投诉处理的进展情况和结果。

3、公司的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根据本条第2项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售后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公司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售后服务机构对售后服务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对不适合担任售后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更换。

三、咨询服务

售后服务机构对消费者或直销员提出的下列咨询,应当及时予以回答。对于暂时不能解答的,要详细记录顾客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经相关部门研究后,立刻给予答复:

1、关于公司直销产品的种类、名称、性能、使用方法、价格等涉及公司产品的咨询;

2、新产品上市、优惠折扣活动、促销活动的咨询;

3、关于公司直销业务售后服务保障的咨询;

4、关于公司直销制度的咨询;

5、关于公司直销培训信息的咨询;

6、关于公司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设立情况的查询;

7、关于公司直销员情况的查询;

8、关于公司直销培训员情况的查询;

9、消费者或直销员对公司产品、管理和退换货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和投诉;

10、公司规定的其他咨询内容。

四、投诉处理

1、对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公司售后服务机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应当耐心倾听,并完整记录投诉内容;

2、受理投诉的公司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或直销员应当在24小时之内将投诉内容转报给售后服务机构;
3、售后服务机构的人员收到投诉后,应当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处理:

(1)投诉内容属于批评、意见、建议的,应将相关内容在当日汇总,并向部门经理报告;

(2)投诉内容属于公司人员或直销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应立即转交给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同时向部门经理、法务部经理及总经理报告;

(3)对直销产品质量提出投诉的,应立即通知当地的服务网点派人调取有质量问题的直销产品,在封存后送交公司生产部门进行检验。

(4)因退换货发生争议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投诉人。

(5)对其他投诉事项,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或高级经理报告,并请示处理措施。

4、接待投诉的人员应当将投诉的处理过程以电话录音或《投诉处理记录》的方式记录在案,同时应将部门经理或高级经理的答复意见以《投诉处理记录》的方式记录在案。

5、公司对投诉事项形成处理意见后1个工作日内,由最初受理投诉的人员负责转达给投诉人。

五、售后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800 820 0900,400 820 0900 (适用未开通800地区及手机用户)

传真: 021-5496 0700
电子邮箱:noni@cn.tni.com

六、附则

本制度自公司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之日起执行。公司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